2013年6月3日 星期一

183. 週末小幫手 June 3, 2013

週六上午,媽媽檢查完冰箱後,一聲令下『買菜去!』

老大已經出門補習,老二學校的作業很多,(就是間接地表示:要在家寫功課,不出門),轉頭見到老三,已經穿好襪子,今天,又是他陪兩老的日子。

窗外豔陽高照,先稍稍Hold著他,準備好再出門,帽子,太陽眼鏡,水壺,全副武裝缺一不可,穿戴整齊才齊步走,就到附近傳統菜市場促進地區經濟。

下樓見到漂亮的菜籃車,他自告奮勇要當小天使,不畏提把的高度已經快接近胸部,拖著車就急奔而去,媽媽急忙叫住他,因為整個樣子又帥又可愛,一定要照張相紀念,墨鏡小童買菜車,希望能成為阿婆殺手,菜多送幾根,肉少算半兩,就值得了。

果不其然,這招大有用,一趟下來大豐收,荷包越來越薄,菜籃越來越重,他也氣吁吁牽著,結束時一定要犒賞他,買了幾件潮短褲,今天還穿著上學呢。

2013年5月29日 星期三

182. 吃的安心,來自聖經 May 29, 2013

吃,在許多年前就是人類衝突的開始,許多戰爭因它而起,最有名的當是三國前期的黃巾之亂,讓東漢王朝結束,群雄並起。引發法國大革命的原因之一也是因為1788年農產歉收,糧食短缺,麵包價格高漲,民眾將怨氣發洩在奢華浪費的皇室身上,歷史為吃而改變。

食物也是怨氣的來源,兩千五百年前的出埃及記,以色列人常向摩西抱怨沒東西吃,不想再往前走,甚至有些時候接近叛變,拿起石頭砸向摩西,直到上帝賞賜瑪那餵養以色列人四十年。

既然以色列人對吃如此重視,上帝就在頒佈律法與典章時,對他們所吃的食物加以規定,任何不潔的食物需避免,在聖經舊約利未記十一章就詳細記載,何項食物可吃,何者不可吃,總共四十節,這應該是現代『食品衛生管理法』的始祖。

但許多人還是因為飲食而遭虧損或犯罪,以前行走在曠野時,沒有許多食物的狀況下,已經會抱怨,當進入物產豐富的迦南地時,對食物的誘惑就更無法抵擋,也衍生許多問題,所羅門王在聖經箴言中就提醒我們,『你若是貪食,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。』(箴 23:2) 『謹守法律的,是智慧之子,與貪食人作伴的,卻羞辱其父。』(箴 28:7) 對食物的選擇與食用,輕忽不得,若被慾望牽著走,就有災禍。

現在人工食品充斥,原料來源不明,一不小心就吃進毒物,最近的毒澱粉事件就重傷許多商家,也大大傷害消費者的信心,我家附近巷子的肉圓攤只好歇業,不知何時再開張。面對食物上的挑戰,政府法令的頒佈與執行要確實,業者的良知要加強,但最根本的,還是我們的飲食態度,選擇對的食物,建立對的飲食習慣,不要暴飲暴食如貪食者,這樣才吃的安心,來自聖經的教導,是平安的保障。

2013年5月27日 星期一

181. 甜點的好處 May 27, 2013

從未是甜點控,但開始發現一些好處,非關營養,也不是美味。

夏天到了,最近好熱,也嘗試許多冰品,有十幾年來的最愛,義大利水果冰淇淋,接近無油脂的純粹水果製作,當冰封的果實香味釋放出來時,口中的燥熱馬上被取代,我最喜歡芒果與哈密瓜口味,幸運的是信用卡今夏有買一送一優惠,不快買待何時。

可惜的是,專櫃只設在百貨公司,離家太遠了,且優惠只有週一到週五,因此對面路口的杏仁冰就有地利之便,單一口味很純粹,白色雪花狀很優雅地躺在盤中,我們與它的約會已經
超過五年,當天氣熱到不想跑很遠時,杏仁冰就是好的替代品,只是杏仁口味重,配料吃起來也都同一味道。

巷口的黑糖刨冰是今年新歡,南部的消暑聖品,剛開幕還有優惠,打卡加送一配料,因此每次都豪邁的點大碗來分享,不止痛快,豐富配料讓大家吃很飽,發現的好處是,大碗冰將每個人的心都封在一起了,你一匙我一瓢,像吃火鍋似的往冰上面挖,有趣的是,每個人能一起吃,不需等,這時全家也能一起聊天說笑話,好不開心。

上週末全家吃完義大利麵後,我就再加碼甜點,很特別的名字叫冰淇布,將布丁土司與冰淇淋一起吃,端上桌後,每個人馬上伸出湯匙挖一塊嚐,也分享他們吃過的感覺,我也高興地聽大家分享,說著說著,不一會兒馬上見底,這時才發覺,我都還沒吃一口呢。

但還是很高興付賬,有甜點讓大家多一些時間在一起聊,吃同一種食物,分享不同的感覺,這就是甜點的好處。切記,不要大家各點各的,吃太多甜食對健康不好,又失去共同完成一件事的成就感。

2013年5月26日 星期日

180. 不買玩具,也要教育 May 26, 2013

今天與老三在百貨公司玩具區,我坐在沙發休息,有好一會兒,見他看看又玩玩,但不會像以往跑來耍賴,求我買玩具給他,難得享受不受打擾的平靜時刻。

要回家前,我問他,為什麼今天這麼乖,他幽幽地回答:你們已經告訴我,不會在百貨公司買玩具,吵也沒用,倒不如自己在這兒玩一玩就好。

堅持,真是教養的功課啊。

但見他仍倖倖然,我再教他一課。

我請他找一個,最喜歡的玩具,就見他一箭步,舉起空氣飛鏢槍,我為他照張相後,還是請他放回原處。

我問他說:這個玩具多少錢?六九九啊!昨天媽媽買四本書給你,比這個玩具還貴,而且你可以學到許多知識,又能分享給朋友看,書是否比玩具好呢?

我們沒買玩具,快樂回家看書去。

2013年5月22日 星期三

179. 消失的便當店 (下)May 22, 2013

主流媒體在評論網路發言或創作時,尤其是最近『消失便當店事件』,常會加上一句『網路無法可管,文章與報導的品質無法保證,許多讀者常會被誤導。』但我也發現,主流媒體越來越倚重網路,便當店是從臉書PO文轉載報導,也常看見Youtube的影像分毫不剪地轉播出來,如加上主播的中文解說,就成為一則國際新聞,很奇怪呀!既然鄙視網路創作的品質,為何又一再使用?

網路創作者需要用更謹慎的態度面對『發表(發佈,留言)』這個按鈕,因為當按下時,代表這段留言,或這篇文章有機會讓全世界的上網人士閱讀,甚至分享,這個影響力是遠超過想像。

身為一位網路創作者也有一陣子了,當開始撰寫部落格時,我自己定下幾個規範,要求我確實遵守,原來的想法是要建立自己的風格,但後來也發覺這些規則的好處,多走些路,但少犯錯,讓我能持續寫下去。

第一,不創造故事,而是以身邊周圍確實發生之事為基礎來創作,所有事都有所本,不虛假。所以如果我寫便當店的故事,你一定找得到。現在小說或故事寫得比我好的人太多了,不需要再多一位小說家,但是我真實的故事,只有我能創作與發表。

第二,既然是文字創作,就把焦點放在文字上,不要讓影像喧賓奪主。許多部落客常在文章放上一大堆相片,琳琅滿目,但文字稀少到一兩句話,最後整篇文章就如相片剪貼簿,一開始,我就限制自己一篇文章只放一張照片,讓文字成為主體,這對我其實是一種犧牲,因為我喜歡照相,喜歡分享,另外對一位新進的作者來說,這也是一種考驗,因為讀者較喜歡許多照片或影像的部落格,堅持專注在文字上較不討喜,是一條長路,另外,每張照片都是我親自攝影,現在手機照相真很方便,且絕不PS,如果我在創作上要求真實,但照片卻拷貝網路而來,這不是自相矛盾嗎?

第三,要發表前,如果涉及第三方,一定要取得對方同意,否則寧願重寫其他題目。我曾經寫好一篇關於校園財務的文章,這是我親口聽來的故事,寫完後,先 email 給當事人,希望得到允許發表,但對方回覆時並不同意,因此我也尊重其觀點,不再著墨此主題,這篇文章現在還靜靜躺在草稿夾內,成為我的紀念之一,另外,如果會使用到朋友拍的照片,我也會先請求他的允許才使用在我的文章,如果我有寫便當店老板的故事,他一定會先讀過且同意後,我才會發表。

第四,盡量以正面方式書寫,且要能給與讀者我的觀點或建議為結束,讓讀者有收獲,不以批評論斷或嘲諷為風格,因為對社會沒幫助,台灣已經有夠多的名嘴做這事,我不必火上加油。況且要批評公共事務,沒有研讀許多參考或背景資料前,任何的推論都是亂槍打鳥,不具力量,或是如果只從許多資料中剪剪貼貼,整篇文章下來沒有自己的觀點或建議,這倒不如不寫,嚴重浪費讀者的時間,也把自己變成一位書僮,不再是一位作者。

其時大多數的人都已經是網路使用者,也都有機會發表自己的文章或評論別人文章,希望我今天的分享能幫助大家不再用血氣在網路留下記錄,想一想你的發文或轉帖的規則是什麼?訂下來,不要破壞,這將幫助你成為一位成熟的網路使用者,這很重要嗎?當然重要,可以想一想,一百年後,你的後代還能從網路上搜尋到你今天的發文,你的回應,這可能是你留給曾孫或玄孫的遺產,你會讓他們懷念,或是蒙羞?豈可不慎。

當然你也可以參考我的規則來做,因為我已經有一百七十八篇文章發表,且仍照此規則而行,希望你也能做到。

(影像:小婦人,1949年,Professor Bhaer (Rossano Brazzi苦口婆心勸女主角 Josephine 'Jo' March (June Allyson) 的經典台詞)

2013年5月21日 星期二

178. 消失的便當店 (上)May 21, 2013

很可惜,最近沒有與朋友打賭一件事,否則今天我就贏了。

哪件事情呢?就是喧騰一時的菲勞買便當事件終於水落石出了,當事人被約談後,坦承並非親眼所見,也無法指認是何家便當店,因此可能會被罰款。

只是影響已經造成,菲律賓媒體運用此文形容菲勞在台灣被不公平對待,我們的國際形象又中箭一次,上週末已有八萬多人
轉PO此文,我的臉書首頁也出現好幾次,一些朋友轉PO此文,但沒ㄧ個我按讚,打從心裡不相信,台灣人會欺負菲勞到如此不堪。

我所認識的台灣人,有信心,不欺負弱小,也有正義感,與文章描述的差很多,只是幾天前我是少數,難道被轉載多的文章就是真的嗎?我與朋友激辯著,現在終於証明我是對的。

所以,在網路媒體人人可轉的時代,不隨波逐流,能獨立思考真的很重要,幸好,我沒轉PO
此文,不然,就要對我的讀者與朋友鄭重道歉了。

只是,菲律賓媒體會報導這件事的最後真相嗎?

2013年5月17日 星期五

177. 箴言十九章六節 May 17, 2013

今日吃了台南櫻波布丁,想起與它
第一次相遇,是三年前的春節。

回高雄過年時都會暫停台南,開了三小時的車,給自己一個休息的好理由,台南小吃,記得當時橫掃名店,肉圓,切仔麵,蝦捲,魷魚羹,魚丸湯,從市區吃到安平,嘴巴張不停,但再大的肚子也有撐不住的時候,見到一間小小的布丁店,擠滿人,而且遊客少,在地多。

已經漸漸平靜地食慾再次被挑動,先試吃一小盅,嘗不出奶油味,添加劑也沒,喜歡這種自然與和諧的感覺,我家都不是甜食控,但美味難尋,尤其是誤打誤撞更添幸運,因此馬上下訂一盒帶回高雄。

結帳時與年輕老闆聊一下,才知道它也是一位基督徒弟兄,希望將家中七十年的傳統發揚光大,我當下決定再多買一盒。

從那天起,如果有機會到台北火車站,一定會到二樓的專櫃買幾盒,就像今天中午,提回家後,才發現,它的包裝有些改變。

在包裝盒上,印上了聖經經文,箴言十九章六節『好施散的,有多人求他的恩情;愛送禮的,人都為他的朋友。』很貼切的一句話,將神的話語和送禮結合,更顯智慧,所以,我今天也依此而行,買更多布丁,讓人成為我的朋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