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職場上戰鬥時我們常希望有一套盔甲,是為了保護背部,當冷箭由後射來時不會流血。
今天,有一朋友問我一個問題,如果他的同事很討人厭,常會放冷箭朝背後射,主管也沒辦法管,是否該離職了?
說真的,他無法選擇同事,除非現在的職稱叫老闆,通常職場同儕競爭是很正常的一件事,只是暗箭難防,也無法申請職業傷害給付,流許多血後會造成精神壓力,甚至會影響健康,當遇上此等陰暗惡勢力,許多人都會天人交戰,要逃嗎?還是戰?
其實,真正問題不是那位壞同事,也不是這位朋友,而是他們兩人的主管。
一位能當責的主管,要有肩膀處理下屬間的紛爭,要能決斷誰是誰非,然後提出解決方案,這才是王道,讓下屬爭吵放任不理,絕非正道。只是,當主管無為而治,下屬只能無語望天嗎?
我告訴他,如果這是一個好工作,忍耐比離職好,當他的身體因工作的鍛鍊越來越強壯後,背部也變堅硬了,多少隻箭射過來都傷不了他。所以,與其在意爛同事,倒不如認真做好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