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天就是感恩節了,也是第二年我要帶領教會小組辦福音茶會,來招待我們的親友,火雞是一定會準備的佳餚,當然也會有救恩的分享,讓大家身心靈皆飽足,滿載而歸。
感恩應該不難,對父母要感謝養育之恩,對兄弟姊妹要珍惜手足之恩,對老師要尊重教誨之恩,對長官要懷念提攜之恩,對朋友要欣賞砥礪之恩,對配偶要呵護愛戀之恩,大部分的人應該都能做到吧。
但挑戰來了,如果你遇到的是,不照顧你的父母,自私的兄弟姊妹,不學無術的老師,沒有肩膀又人品爛的老闆,只會借錢又不還的朋友,打打鬧鬧的另一半,你還要感恩嗎?
當我遇到疑惑時,聖經常幫我找到答案,羅馬書第十二章20節說 : 『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喫,若渴了,就給他喝,因為你這樣行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』
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? 是要讓他的頭髮燒起來嗎? 但這樣會不會犯了傷害罪?
其實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原是出於古埃及的一種贖罪儀式,當時的犯人必須頂著一爐熊熊的炭火,作為向公眾承認他的惡行可恥和懊悔的記號。此處所引伸的是指我們 若 善 待 仇 敵 , 將 使 對 方 感 到 羞 愧 , 如同喚醒他的良知時,他會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而感到不安且會有悔悟之意。*
因此,接下來的 21節,『你不可為惡所勝、反要以善勝惡。』就給一個好答案,傷害我們的人,還是要以善來回報,對他們也是要感恩,這樣,才會有見到他們悔改的一天。
我做得到嗎? 很難,但我願意試一試。
而你有想要把炭火堆在你的仇人頭上嗎?
(*來源: OCM VL15 & Lois A Tverberg, Ph.D from HaDavar Yeshiv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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